管理制度

哈尔滨华德学院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钱琨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为了加强教学规范化管理,实现学生注册、上课及成绩管理信息化,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报到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上课前两天到所在学院报到,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对无故迟到的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二、缴费

1、学生必须按期如数缴纳学费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费用。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按时交费的学生应提交缓缴费用申请,说明理由和预计交款时间,经所在学院核实,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交财务处和教务处备案。

2、学生在规定报到日一周后,仍无故欠交费用(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超过规定期限两周之内者须按月利率0.3%(即日利率0.01%)交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两周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或办理休学手续。

三、注册

1、新生注册。新生报到时,按入学须知规定的费用缴纳方式交费,交费后注册。在指定时间内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包括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照相、领取学生证。

2、在校生注册。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春季学期报到后即认定为已注册。秋季学期报到后,学生到财务处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报到与交费后到所在学院注册。

3、学生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学生的姓名、地址或其他注册资料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所在学院,并在教务处备案。学生注册所用姓名及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应与身份证相一致。

四、毕业注册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毕业、学位或结业资格,准予上报国家电子注册。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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