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作者:李菲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回答实验教师的提问。回答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才能进行实验。

二、对规定实验外确属需要的内容,可先提出实验原理和方法,经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使用前详细检查,使用后要整理就位,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得将任何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五、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置。待指导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六、进入实验时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七、实验完毕后,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八、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

九、对违反实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处理。

十、在进入实验室前,请注意个人卫生,不得将脏物、纸屑带入室内。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进实验室必须戴鞋套。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修订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