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期初的各项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3月26日—4月3日。
二、检查方式
此次学期初教学检查以各院自查为主,学校集中检查为辅。各学院自查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并作好书面记录。学校通过集中检查,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
三、检查内容
1.教师备课情况,教案、教学日历的撰写情况。
2.开课计划执行情况。
3.实验、实训课程安排情况,11级学生就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等。
5.开学以来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要求
1.为确保教学秩序,各学院应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严禁出现随意停、调课现象。
2.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自检,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总结汇报材料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情况。各学院的期中检查汇报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请在4月6日前上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