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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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为使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修订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各学院各专业(包含本科和专科)在培养方案中安排了实验学时并需要开展实验、实训指导的课程(英语听说、艺术课程除外),需要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

二、编写原则

1、各学院应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本学科的发展趋势,贯彻专业教学改革精神,使实践教学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特色。

2、实验、实训项目的设置和实验内容的选取应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应注重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编写规范需参考《关于规范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实验报告编写规定》要求来制定。

三、组织和要求

1、修订科学、规范、完整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是规范实践教学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组织,修订出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具有我校特色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2、各学院在编写、审核完成之后需将电子版文档交至教务处实验实训科一份。纸质稿件印刷需通过学校OA流程,领导审核后方可印刷,需将印刷稿由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大量印刷。

3、各学院需将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配备一览表交至教务处实验实训科。模板请在网站常用下载里参考《实验、实训指导书配备一览表》和《学生实验报告配备一览表》。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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