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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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各院系: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特下发此通知,望各院系认真组织全体监考教师和学生学习。

一、高度重视、严肃考风、制止作弊

各院系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考试作弊,作为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形成良好学风校风和建立诚信社会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把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扩大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

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扩大严肃考风考纪、制止考试作弊的宣传,积极弘扬正气,在全校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广大师生对严肃考风考纪重要性和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对考试作弊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三、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教务处将认真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监考教师要明确和遵守考试管理规范,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考场纪律管理,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出现的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不能姑息。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各院系须分别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哈尔滨华德学院关于考场纪律及考试违纪处分的规定》。

四、学校考场巡视工作

日常考试、晚间考试为教务处人员进行巡考,考试周为校级领导、各学院院长以及教务处人员共同巡考。学校巡考人员须佩戴巡考员标识,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及时处理所在考区、考场发生的影响考试工作的各种情况,维护考区、考场的正常秩序;每次考试结束后,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并及时提交给教务处教务科。

五、考试情况信息发布

教务处及时汇总当日考试信息,并于次日将考试作弊情况送至学工处,待学工处下发考试情况通报。

需向学生强调以下考试纪律:

1、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相关的要求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考试。

2、从本学期开始违纪和作弊的行为按如下规定执行:(1)考试违纪但无作弊行为者,参照学生手册进行相应处理。(2)对考试期间发现的作弊者,需在考场违纪单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场。(3)违纪被清出考场和作弊的学生,本门课成绩均以“0”分记载,分别注明“违纪”“作弊”等字样,没有补考机会,并视情节和学生个人态度予以相应纪律处分。(4)对考试作弊后不配合监考教师工作的学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3、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在考试期间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严肃处理,特公布教学考试监督举报信箱:电子信箱:hdjiaowuchu@126.com。

需向监考教师强调以下监考职责

1、 各学院教师和辅导员每学期最少监考3次,监考次数作为期末业绩考核

的内容之一。

2、监考人员受学校委派,是实施考试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又是考试真实有效的见证人。监考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要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流程,应本着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的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国家、学校和学生负责。

3、考试过程中,对有作弊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如确认学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如实填写《监考工作违规情况记录表》,说明作弊事实,学生确认签字

后方可退出考场。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认真清点试卷。如发现缺少试卷和草稿纸,监考人员应负责查找并报告教务处。考场监考人员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考场情况记

录表》,详细记录考场发生的情况并签名,将《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及答卷及时交到指定地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5月30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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