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2023春季学期实践教学中心工作布置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教务处副处长潘鹏羽、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主任鹿丽莉、各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潘鹏羽处长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相关内容,要求各实践教学中心要集中组织中心内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并严格按照规范中内容做好实践中心管理工作。
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鹿丽莉对本学期实践中心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布置。本学期恢复正常教学,要求各中心要继续做好实践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实验室通风消杀,营造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确保师生在安全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月,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规范实验室操作,确保师生实验过程安全,切实将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