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制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作者:张鑫   时间:2016-11-30   点击数:

教务处【2016】37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始“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为更好地完成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课程的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本次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申报开课计划总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华德学院201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版》(最新版)填报开课计划,认真填写各相关表格项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模版详见附件1),课程信息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以免影响课程安排。

2、各学院上报的开课计划如有与培养方案不一致的内容,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论证,并填报《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见附件2),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变动。坚决杜绝课程遗漏、开错修读专业、总学时不足等现象发生,请不要随意更改计划。

3、各教学单位需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必须把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课程列入开课计划中,并在录入计划之前把课程、授课对象、人数等其他具体要求填写清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的劳动实践周课程安排请相关单位填写完整(见附件3)。

4、开课门数填写顺序一般依次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课。开课计划表项中学生专业、班号、人数应按教务处下发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和人数表格去填报(见附件4)。教室类型填写普通、扩音、多媒体、机房、绘图室、画室等。

5、开课计划的周学时不能超过限制,一般定为22~24学时/周,保证课程的连续性,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周学时计算方法:周学时=总学时/教学周数,教学周数=16-整周实践课程周数)。

6、开课计划中的课程考试时间为必填项,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填写周数)。同一门课程,采用一套试题进行考核,考试时间要统一。考试不允许安排在实训周内,尽量安排在实训周前。

7、若开课学院的课程需要其他学院教师承担,须由开课学院自行联系,并排入教务管理系统,交叉学院的教师与外聘教师有同等优先权。

8、为更合理地掌握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下学期授课情况,如各教学单位有聘请外聘教师讲授课程的,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外聘教师申请授课统计表》(见附表5),经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聘任。

9、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中关于教材计划填写说明》(见附件6)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程教材的选用,严格把关,确保教材质量。

二、开课计划上报时间

1、12月1日—12月8日,各单位完成开课计划申报。

2、开课计划签字纸质版应于12月8日(周四)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根据学校安排,开课计划将作为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根据培养方案录入开课计划,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

联系人:张鑫、孙金梅

联系电话:0451-51811578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春季学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模板.xls期)开课计划模板.xls附件2-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xls附件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劳动实践周课程安排.xls附件4-2013-2016年级班级人数(数据截至2016年11月21日).xls附件5-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外聘教师申请授课情况统计表.xls附件6-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关于教材计划填写说明.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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