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制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作者:张鑫   时间:2017-06-19   点击数:

教务处【2017】18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开始“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为更好地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秋季)课程的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本次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申报开课计划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9周,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周数合理安排课程。开课计划的相关表格项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模版详见附件1)。2017级学生开课计划完全依据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填报开课计划其他级学生应参照《哈尔滨华德学院201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版》(最新版)填报开课计划课程信息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以免影响课程安排。

2.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开课计划如有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内容,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论证,并填报《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见附件2),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变动。坚决杜绝课程遗漏、开错修读专业、总学时不足等现象发生,请不要随意更改计划。

3.各教学单位需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必须把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课程列入开课计划中,并在录入计划之前把课程、授课对象、人数等其他具体要求填写清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秋季)的劳动实践周课程安排请相关单位填写完整(见附件3)。

4.开课门数填写顺序一般依次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课。开课计划表项中学生专业、班号、人数应按教务处下发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和人数表格去填报(见附件4)。教室类型填写普通、扩音、多媒体、机房、绘图室、画室等。

5.开课计划的周学时不能超过限制,一般定为22~24学时/周,保证课程的连续性,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周学时计算方法:周学时=总学时/教学周数,教学周数=17-整周实践课程周数)。

6.开课计划中的课程考试时间为必填项,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填写周数)。同一门课程,采用一套试题进行考核,考试时间要统一。考试不允许安排在实训周内,尽量安排在实训周前。

7.若开课学院的课程需要其他学院教师承担,须由开课学院自行联系,并排入教务管理系统,交叉学院的教师与外聘教师有同等优先权。

8.为更合理地掌握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下学期授课情况,如各教学单位有聘请外聘教师讲授课程的,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外聘教师申请授课统计表》(见附表5),经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聘任。

9.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中关于教材计划填写说明》(见附件6)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程教材的选用,严格把关,确保教材质量。

二、开课计划上报时间

1. 6月19日—6月29日,各单位完成开课计划申报。

2.开课计划签字纸质版应于6月29日(周四)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根据学校安排,开课计划将作为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根据培养方案录入开课计划,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

联系人:张鑫、孙金梅

联系电话:0451-51811578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模板.xls附件2-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xls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周课程安排.xls附件4-2017年6月15日系统导出在校生人数.xls附件5-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外聘教师申请授课情况统计表.xls附件6-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关于教材计划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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