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1.2012年12月04日至12月14日,院内教师由本人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所在分院、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和水平认定后,必须经分院、部、处领导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学院课程设置原则评议,确定是否列入学院选修课计划。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申请人上交教案。
4.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教务处组织新开课行政干部试讲。各分院组织新开课教师试讲,在开学后第二周将试讲结果和意见报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18945101658
教务处
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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