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依据2012-2013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进程表及教务系统排课情况填写;
2. 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见《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超额教学工作量酬金计算的办法》(2009年6月修订)及《哈尔滨华德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补充说明》(2011年11月);
3. 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的工作量申报表交给所属院(系)教学秘书;
4. 承担《养成教育》课程的教师,将《教师工作量申报表》交至王海明老师。
承担《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师,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交至张海燕老师。
5. 行政干部任课由课程所属分院教学秘书收集。
6. 非教学计划内的工作量,请填写在“其他”,且不计入总工作量。教学秘书在汇总表中将“其他”工作量在备注栏标注。
7. 新聘教师将身份证号码写在申报表题头右侧。
8. 请于15周周四(6月20日)前交至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