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申报、审核工作,确保教师课酬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依据2013-2014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进程表及教务系统排课情况填写;
2. 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见《哈尔滨华德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教发[2013]24号
3. 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的工作量申报表交给教务处孙金梅老师;
4. 承担《养成教育》课程的教师,将《教师工作量申报表》交至康春丽老师。
5. 行政干部任课由课程所属分院教学秘书收集。
6. 非教学计划内的工作量,请填写在“其他”,且不计入总工作量。教学秘书在汇总表中将“其他”工作量在备注栏标注。
个人填报材料时,请对照《哈尔滨华德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教发[2013]24号文件填写、计算;不得弄虚作假。
各单位须交材料包括:汇总表、个人工作量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必须签字,请于15周周二(12月3日)前交至教务科。
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严格审查,认真组织申报,及时上交材料。
教务科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