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关于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黑教高【2012】38号)要求,督促和检查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学校决定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201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各学院通过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全面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各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如未完成或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验收范围

2013年我校参与项目推荐有6个学院和1个系,共计40项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获批省级项目(详情见附件1)。

三、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各学院应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及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2),填写时请仔细详看填表说明,并准备相应的成果佐证材料。

四、验收要求

1、佐证材料。各学院须与结题验收书一并提交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如成果为实物,须对实物进行拍照,并在照片显著位置标注学校及项目名称;项目成果为发表论文的,需由教师与学生分别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如只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教师课作为通讯作者。项目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影印附于结题验收书指定位置。

2、时间安排。各学院验收须在10月28日前完成。

各学院于10月29日将项目结题验收书与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训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ithdjwc@126.com。

联系人:张鑫 电话:18945101658

附件2:结题验收书.doc

教务处

2014年10月22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