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通知要求,我校本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有关要求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二)统计实验室范围: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纳入统计范畴。各学院应以学校最新下发文件确定的实践教学中心代替实验室申报。学院编号及各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编号如附件1。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联系。
(三)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本学期,各学院需报送单位库表、课程名称库表、实验名称库表、实验人员库表和实验项目库表共5个表,表样及填报说明见附件2。《中国高校普通本科专业设置大全》表见附件3。
(四)报送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相结合。
(1)电子版报送
各单位将电子版数据检查无误后发送至:hithdjwc@126.com。
(2)纸质版报送
电子版材料经我部门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再将纸质版材料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五)报送时间
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6日,请各学院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电子版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说明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填报人员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规范填报,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刘守佳,联系电话:801658)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3日
附件1—学院编号及各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编号.rar附件2—各个库表及填报说明.rar附件3—中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