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中,学生要遵守以下课堂纪律:
一、学生必须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和早退。上课期间确保手机静音,不得接听手机。迟到学生需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就坐听课。
二、上课前,学生应准备好上课所需的用品就坐静候。
三、上课时学生要衣着整齐,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禁止随意交谈或阅读与上课无关的报刊书籍。对违反的学生,教师应予以制止和给予适当的批评,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课后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处理。
四、教师提问学生时,学生必须起立回答,学生遇有问题需问教师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发问。
五、上课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出教室,或在课堂内逗留。旁听生必须按规定办理听课手续,对违反者,教师和班级有权予以清退和批评教育。
六、教室内必须保持整齐洁净,不允许踩踏桌椅,禁止吸烟和吃食物,不得随意在桌上涂写,不得随地扔纸屑和吐痰,上课前和课间应有值日生将黑板擦净。
七、在教学楼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高声喧哗以及做有碍上课和自习的活动。
八、同学应保持文明整洁的形象,不得穿背心、短裤等寝室着装进入教室,不得穿拖鞋或光足进教室。
九、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十、非经教学楼管理部门同意,教室内一切备品都不得任意搬动,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一切备品。
十一、凡违反本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造成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