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率,使多媒体教室设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广大教师和同学服务,特制定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如下:
一、多媒体教室是供全院师生进行多媒体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公共教室,原则上不得作为它用。
二、任课教师授课前,应该提前熟悉及测试好授课时所要用到的环境。
三、非特殊原因,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按时作息。确有事须处理,应提前一周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补课,任何个人无权私自调换课程。
四、班级、部门及学生社团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有辅导员核准后在教务系统中提出借用流程,待教务处审核后方可使用,以便合理、统筹安排。
五、使用计算机时不得设置口令、密码;任课教师对计算机内的硬件参数配置,不得擅自更改,软件不得擅自安装、删除。确有要改、删、装的情况,应与管理教师一起处理,用完后应还原。
六、如果向硬盘中安装其他应用软件,专业课任课教师负责提供授课所需专业软件,提前一周与教务处管理人员联系,以便协助安装(自行安装须事先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装在指定位置);个人的文稿、课件请装最后一个盘符下的自建子目录下;否则,被删除的后果自负。如果需要使用计算机及投影设备,一定要符合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失灵。
七、使用者不得擅自拔插仪器设备连接线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把仪器设备带出教室使用;若需接入其他设备,须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复原,不得影响其他老师上课。
八、授课时,任课教师应努力提高多媒体教学效果,使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教务处管理人员处理,若当时不报告事后被发现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严禁使用者在课堂上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节目,严禁使用者委托他人代为操作使用,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正常教学,无故离开多媒体教室视为脱岗,应对因教师离开、学生乱动设备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十、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须提前十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任课教师下课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关闭各种外围设备和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机柜后方可离开,并督促学生带好本人物品离开教室。
十一、为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使用,使用者应爱护所有仪器设备及设施,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保持教室环境整洁,严禁将茶杯、黑板擦、粉笔、碎屑物等放置在设备工作台内,严禁任何人扒、撬、踏、坐、移动设备工作台;做好防水、防盗、防火工作。任课教师对多媒体教室设备、对管理教师工作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