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文明、整洁和具有学习气氛的地方。为了加强教室管理,确保教学的需要,特规定如下:
一、公用教室和专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负责调度。公用教室无课时,供学生自习使用。凡借用教室,必须于使用前一天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不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二、上课前学生应主动擦净黑板。教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吸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扔碎纸杂物等。爱护桌椅,禁止刻画,维护好教室内的备品。
三、借用教室进行各种活动时,应注意遵守学生作息时间,不得在学生上课时间安排中间休息,以免影响邻近教室学生听课。
四、全校师生员工任何人非经物资管理科和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教室内所有备品,如因自然损坏影响工作和学习时,可与总务处联系解决。
五、公用教室的封、开窗,打扫卫生、修理备品等工作,必须在该教室无课情况下进行。
六、教室采光好时请及时关灯,最后离开教室者做到人走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