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数:

学生实习是学生接触专业实际,提高素质,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此,作如下规定:

一、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明确实习要求。实习前必须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要求、具体实习安排、实习管理制度等,并要进行必要的思想动员。

二、保证实习的指导力度。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带队。实习指导教师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要熟悉本实习的各项技术工作。认真执行实习计划,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指导教师应预先到实习基地调研、搜集信息,认真进行实习准备,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既要重视实践教学,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从而保证实习质量。

三、实习单位的选择。根据专业要求,可选择大型的公司企业,也可选择中小公司和企业,尽量“就地就近”安排实习。

四、各专业应争取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密切校企之间的合作,不断巩固,逐步发展。努力争取实习基地的支持,把实习工作从学校单方的教学任务变成校企双方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

五、实习期间的大部分时间应让学生尽可能多的了解实际生产、操作、管理、设计相关工作,真正掌握一些实际知识,以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撰写实习日记,简明扼要地记载当日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并按规定时间交出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学生学习的成绩应由实习指导教师及公司和企业的实习指导人员考核评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对待。

七、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应将校外实习情况排入教务系统,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实习总结上交至学院存档。特殊情况开展的校外实习,各学院需提交实习申请,待学校审批后开展实习活动。

八、教务处相关人员会不定期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考察,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九、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带队教师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如实习需要,建议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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